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西水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40),因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就其签署的信托计划受益权回购以及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也需要相应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会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在两个月内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以前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大力协调各方展开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鉴证工作,并进行了积极推进。在此鉴证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需对2018年、2019年度所涉及的信托计划进行信用评级回溯,在此期间,事务所进行了大量的询证工作,天安财险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协调,但是由于工作量巨大,情况非常复杂,尤其是涉及到两年前资料的调取,相关信用评级材料已经无法全面、真实获得,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对该专项事项出具鉴证报告。
由于我公司已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所涉及的信托计划计提了减值,相关财务处理已经完成,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我公司将继续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推进此次鉴证工作,由此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