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西水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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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91 公司简称:西水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面从严的监管环境,公司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努力抓好日常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保险、贸易、投资管理等业务,其中控股子公司天安财险从事的保险业务收入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0%以上,成为本公司的核心业务,天安财险成为本公司重要核心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坚持“效益为先、降本增效、稳中求进、合规经营”的思路,严格落实监管机构的监管导向和要求,全面优化业务结构、加强理赔能力建设、推动非车业务发展、强化财务成本管控、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整体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承保盈利。2019年上半年公司整体综合成本率99.02%,同比下降6.91个百分点,优于行业平均水平0.17个百分点。

二是业务结构优化。公司上半年非车险保费结构占比达到24.49%,同比上升2.99个百分点。

三是风险防控到位。通过优化资产配置、动态管控现金流、积极拓展相关业务等措施,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提高,符合监管规定。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确保效益为中心,重点通过提升发展士气、强化经营责任、提高销售能力、强化理赔建设,确保达成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初,公司持有兴业银行股票1.26亿股,天安财险持有8.46亿股,合计持有兴业银行股票9.72亿股,占其总股份的4.68%,公司以及子公司天安财险对所持兴业银行股权按权益法进行核算。

报告期内,为确保理财险按期足额兑付、短期借款按期还付,天安财险通过减持所持兴业银行股票的方式增加资金来源。2019 年 6 月4 日出售1000万股后,公司以及天安财险合计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持股比例降至2.954%,不再符合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对兴业银行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将所持有的兴业银行股权调整为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以转换日公司所持兴业银行股权账面价值21.83元/股和兴业银行收盘价17.67元/股为基础计算,核算方法变更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53亿元(其中:母公司变更核算方法影响-6.04亿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00亿元;天安财险变更核算方法影响-7.49亿元)。另本报告期内天安财险出售兴业银行股权5.98亿股,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4亿元。本报告期核算方法变更及出售股权合计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67亿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情况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新准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保留但简化了金融资产的混合计量模型,并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 :(1) 摊余成本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的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准则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取代在原准则中使用的已发生减值模型。对于金融负债,除了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需将因自身信贷风险变化导致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外,分类和计量无其他变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提出了更加基于原则导向的套期有效性理念,套期会计的文档仍然需要,但与原准则要求的有所不同。

上述准则修订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上述调整使本公司2019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0.81%。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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