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永旭 北京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优化调整,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内蒙古公积金政策优化以贷款额度调整为主,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和租房提取额度,均做出相应调整。
针对近期多地公积金政策优化,业内专家分析称,根据二季度房地产行业相关数据,楼市呈现转弱态势,各地在符合因城施策的原则下,普遍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适度优化公积金政策,有利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提高贷款额度
近期,多地发布购房支持政策,取消“双限”、发放购房补贴等措施相继落地,优化公积金政策也成为各地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官方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4.94亿元,累计公积金归集额284.92亿元,公积金归集余额96.98亿元。
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官方微信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而且,要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通知》明确,要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2000元/人•年提高至14000元/人•年。
相关数据显示,5月份,内蒙古自治区为249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9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发放138.74亿元,累计个人还款71.13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67.61亿元,公积金个贷率69.7%。
业内专家认为,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缓解购房资金压力,从而有利于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体住房刚需问题。
多地政策优化
今年以来,全国已有多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公积金提取额度、商转公业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各地政策灵活多样,百花齐放。
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方面,贵州省毕节市降低了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江苏省连云港市则对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做出调整。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缴存职工结清首套房住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缴存职工首套房为商业贷款未结清的,申请二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6月26日,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具体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
此外,6月25日,扬州市发布稳楼市新政。在公积金方面,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60万元、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相应上浮。
业内专家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依然较大,多个城市优化相关政策,有利于修复市场信心,市场活跃度有望阶段性提升。
(编辑:王金龙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