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所有制是社会经济的基础。国企改革从放权让利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承包经营到产权挂牌转让,国企改革催生了产权市场,1988年武汉诞生了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所,产权市场也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2002年,随着党的十六大确立了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市场日益成为国家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战略平台。党的十八大之后,产权市场定位为要素资本市场,五年累计成交额突破20万亿元,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组合民间资本,在国企提质增效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始终不忘初心、顺势而动,紧跟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发展战略,积极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砥砺前行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02年,主要目的是服务于自治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需要。
2005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借鉴兄弟机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理清了自治区产权市场的建设思路,确定了“一个中心、多个支点、统一鉴证、功能齐全”的区域市场发展战略,确定了“规范是市场生命线”的思维底线,稳健开拓各类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
2014年,在自治区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原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完成股份制改造,形成以自治区国资运营公司、包钢集团、电力集团、日信集团和包头国资运营公司5家股东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
2016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独立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进驻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四大板块之一。
经过近16年的运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已经成为自治区区域要素资本市场的核心服务机构,具备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多家部委和自治区政府多个部门授予资质的国有资产阳光交易平台。在政策化起步、市场化生存理念的引领下,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坚持从国企全覆盖到国资全覆盖再到社会资本全覆盖的发展路径,截止2018年11底,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业务14800余宗,成交金额326亿元,通过市场机制使国有资产增值26亿元,为国有企业降成本17亿元。
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实体经济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从业务起步就坚持规范操作,见证和参与了国有资产交易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阳光流转,确保交易规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有产权交易的制度设计,在促进产权要素阳光流转、优化配置、防范腐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交易规则体系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规章制度,先后多次制定和修订各类交易规则、配套细则、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83项,合同范本32种和各类业务流程手册,逐步构建起依托流程标准化,实现操作精细化的路径。
二是坚持全媒体信息披露,落实社会大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人的积极性,不断促成竞争,让国有资产在产权市场中充分发现价格,发现投资人。
三是主动切碎权力,阻断信息泄露通道
纳入国家系统监测,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制订从业禁令,形成阳光公开透明的市场文化,成立十多年来,从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操作。
【
进场交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努力通过专业化服务打动客户,用进场交易效果说明问题。十多年间,共完成国有产权转让业务7335宗,成交金额215亿元,平均增值率达14%,通过市场机制使国有资产增值26亿元,其中共完成国有企业并购重组183宗,成交金额145.63亿元。成功实现了多起自治区大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案例,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做出贡献,为自治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
持续推动“三去一降一补”
】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专注于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在淘汰落后产能和国有企业降本增效上取得成效。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共处置国有企业闲置报废资产2284宗,成交金额35.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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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抓住国有企业集中采购需求旺盛、隐患相对集中的契机,开始推动国有企业阳光采购业务,并且设计了交易中心、招标机构、采购方与供应商四方独立、相互制约的平台化采购模式,形成了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范了企业招标采购中内外串通和利益输送。截止目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国有企业集中采购业务7500余宗,成交金额115亿元,平均节资率达12.8%,通过市场机制为国有企业降成本达17亿元。
新时代、新目标、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
依托互联网,构建全国统一市场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系统、统一过程监测”的建设目标,2016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合黑龙江、山西、江苏、湖南、广西、海南等省市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出资在呼和浩特市注册成立产全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并投资开发了“E交易”互联网云平台,以“共建、共用、共享、共治、共赢”的合作理念吸引了覆盖全国16个省 (自治区)的50多家省市级产权交易、招投标代理机构及大型企业签约入驻,注册会员单位超过4.6万家,两年累计完成交易项目超1.5万项,累计成交金额超过865亿元。这是中国产权市场首个互联网云平台,也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区域联合方式探索建设全国统一产权市场的大胆尝试。
【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开发国有企业全要素服务的同时,不断拓展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公共资源领域的产权交易业务,并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在节能减排、旅游文化、乡村振兴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领域的业务机会。
2018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重点搭建了内蒙古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积极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作用,特别是在金融抵贷抵债资产、不良债权等业务进场交易方面成效显著,全年实现金融资产业务成交近20亿元,有效化解了部分金融机构的债务风险。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抓住自治区煤炭资源优势,开展煤炭产能指标市场化配置业务,成交指标超过1000万吨,成交额达7亿元。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吸引民营资产进场交易,全年处置民营产权148宗,成交1485.47万元,为民营企业盘活资产、降本增效贡献了智慧,不断增强创新型资本市场的功能。
【服务国家战略,统筹区域要素市场建设】
一是
强化区域市场布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已建设了覆盖全区9个盟市的11个分中心作为支点,实现了区域市场的规则、信息、系统、监测、收费、鉴证六个统一。
二是
推动行业标准出台
经过总结和提炼,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了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报国家备案的全国第二个行业地方标准,为全区产权市场规范化夯实了基础。
三是
构建统一的区域要素资本市场体系
在自治区国资委领导下,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积极筹备进行集团化改造,未来将打造平台统一、资源共享、机制科学、交投活跃的内蒙古要素资本市场大平台,为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原标题 | 国企改革 改到深处是产权——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和产权市场诞生30周年
来源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作者 | 马志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
编辑 | 李雪微
链接 | https://mp.weixin.qq.com/s/4ZCn7d3QozW8UvShkfQ0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