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阐述前期铝合金门窗框型材进场验收事项,不包括后期的玻璃,配件等材料验收。
一、检查资料
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
二、尺寸
1、壁厚尺寸
壁厚允许偏差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如下表2所示。壁厚允许偏差应按实际装配或搭接要求选择,并在图样中注明。图样中未注明偏差且可以直接测量的壁厚,其允许偏差按普通级执行。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6063T5、6063AT5,6463T5,6463AT5基材的壁厚允许偏差,应选用表2中的高精级或超高精级或严于超高精级的偏差要求。
说明:壁厚公称尺寸及允许偏差相同的各个面的壁厚差应不大于相应的壁厚公差之半。
2、非壁厚尺寸
非壁厚尺寸(如下图3~图14所示基材的H、H1、H2。等H尺寸)允许偏差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如表3,表4,表5所示。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应按实际装配或搭接要求选择,并在图样中注明。图样中未注明允许偏差且可以直接测量的非壁厚尺寸,其允许偏差按普通级执行,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6063T5、6063AT5、6463T5、6463AT5基材的非壁厚允许偏差,应选用表4中的高精级,需要超高精级或严于超高精级的偏差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图样及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图3~11
图12~14
说明:由2个以上的分尺寸组成1个尺寸时,该尺寸的允许偏差为各分尺寸允许偏差之和。
3、长度:
①、要求定尺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小于或等于6000 mm 时,允许偏差为0,+15mm;长度大于6000 mm时,允许偏差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②、以倍尺交货的基材,其长度允许偏差为0,+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端头切斜度:端头切斜度不应大于2°。
三、外观质量:
①、基材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
②、基材表面上允许有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深度见表13;模具挤压痕的深度见表14。装饰面应在图样中注明,未注明时按非装饰面执行。
③、基材端头允许有因锯切产生的局部变形,其纵向长度不应超过10 mm。
四、还需测量的角度、倒角、曲面间隙、平面间隙、弯曲度、扭拧度,这些指标验收时候很少去测量,这里不再列举,想了解的参考GB/T523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