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召开
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举办,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特别支持的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于9月4日以云论坛形式召开。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参加论坛并讲话。
进一步发挥新证券法综合效能
刘新华表示,应进一步发挥新证券法的综合效能。一是尽快推进公司法、刑法修改,建立起与新证券法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在法律层级形成有效合力,增强新证券法实施效果。二是不断提升监管的综合执法力。要进一步完善违法资金查处、证券冻结、查封制度等执法手段的具体实施流程。要加大行政处罚的精准性,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监管重点,不断探索新型投资者保护的模式、路径、类型和范围。三是持续提高市场主体法律责任。要强化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违法违规责任以及法人治理规范,完善退市制度。要加大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压实承销商的核查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直接责任人员。要强化投资者个人参与市场活动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细化法律红线及处罚责任。
刘贵祥表示,修订后的证券法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大幅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最高法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密切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03年施行以来,在正确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新证券法颁行后,最高法将在总结十余年证券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订该司法解释。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鸣钟指出,新证券法在确立资本市场进入注册制“新时代”的同时,全面加强对投资者全方位全链条的保护,要求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对于共同构建投资者保护生态圈意义深远。新证券法设立专章强化投资者保护制度供给。一是加强事前保护,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二是加强事中保护,着力补齐制度短板。三是加强事后保护,优化投资者救济途径。明确了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证券调解制度及先行赔付制度,完善多元化投资者维权途径,为投资者事后权利救济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保障。
保障集体诉讼制度稳妥实施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葛毅表示,投保基金公司将不断强化与司法机关、证监会系统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估机制和律师选聘工作机制,保障集体诉讼制度稳妥实施。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高靓表示,新证券法的落实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努力。就上市公司而言,应深刻理解和掌握新规定、新要求,强化治理规范,优化内部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促进的机制。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少数关键人来说,要读懂法规要求,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切实把投资者保护的各项新规定落到实处,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徐明表示,下一步,新三板将从四方面着手提升挂牌公司质量。一是优化挂牌准入条件。二是分类施策、科学监管。以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同时以公司治理新规落地为契机,督促公司严格落实公司治理和内控要求,切实做到真实透明、治理规范、内控有效,并积极回报投资者。三是健全摘牌机制。推动摘牌细则出台,及时出清未披露定期报告、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违法等的公司,并在摘牌过程中对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予以重点考虑和关注。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处置力度。
投服中心董事长郭文英表示,作为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贯彻落实好新证券法是投服中心的应尽职责。新时代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投服中心将始终坚持“为民、奉献、专业、引领”的理念,履行好新证券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