椅子、烧水壶、门窗……一大波东西从楼上砸下来!
路人惊恐躲闪,有人愤怒之下选择报警。
民警到场后展开调查,事情却远远不止这么简单……
2019年12月25日22时许,温州瑞安市汀田街道某商业街上,木质椅子、门窗、装有热水的烧水壶等物品,下雨般地从天而降。
所幸,当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但巨大的声响,已经惊吓到路人。
因不知发生何事,也害怕会再次被高处坠落的物品砸伤,于是大家赶紧报了警。
瑞安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经走访调查,警方发现坠物是从五楼丢下来的,已经造成停放在街边的轿车受损,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民警找到抛物楼层。
住所屋内酒气浓郁,但不见醉酒人员。
民警拨打了住户方某(男,32岁,江西人)的电话,要求其返回住所接受调查。
电话内,方某极不配合,还开始对民警进行辱骂,“骂你有什么关系?关你什么事?”
通话期间,民警了解方某已回到住所楼下,于是下楼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下一步调查。
谁知,在警车上,方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配合,躺在警车后座上发酒疯,期间用脚踢打警务人员。
据悉,方某当日在家饮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期间他一时怒气难平,将家中物品从五楼窗户内扔出。
去年12月26日,方某因妨碍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多一点】
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或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上海一男子从14楼扔刀扔电脑,判一年
去年8月1日,上海一男子蒋某为发泄情绪,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从14楼扔出窗外,砸落在楼下的三辆轿车上。经估价,被砸的轿车物损合计人民币4293元。11月29日该案宣判,被告人蒋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系上海首起涉高空抛物刑事案件。
(来源:都市快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