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银行关联股东申请贷款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银行关联股东申请贷款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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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关联股东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关联方的认定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利好利空什么是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是指间接拥有一个公司股权的股东,
比如某公司或个人首先是拥有A公司的一定股份(需达到能影响该公司经营的程度,至于这个影响公司经营程度的股份比例来说,是不一定多少的,如果拥有50%以上的就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当然这个要根据公司的股东各自所占的股份比例实际情况而定)。
然后A公司投资B公司,这样,虽然某公司货个人没有直接投资B公司,但是这个某公司或者个人相对B公司而言就叫关联股东。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完善商业银行审慎监督管理规则,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制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第九次主席会议通过,2004年4月2日以银监会令(2004年第3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分为总则、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共47条,主要规定了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方的定义、识别及确认,关联方报告及承诺,关联交易的定义及种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职能和人员组成,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与决策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禁止性与限制性规定,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比照《办法》执行。
银行关联方的认定商业银行关联方,一类是关联自然人,一类是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包括但不限于向商业银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商业银行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利好利空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属于正常的资金拆借行为和公司经营管理行为,谈不上利好还是利空。关联交易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是比较忌讳的事情,涉及到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输送或往来的事情。若是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是注入优质资产到上市公司那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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