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集团受让1.4亿股 *ST夏新重整收官
象屿集团受让1.4亿股 *ST夏新重整收官 更新时间:2010-4-24 1:15:43 ⊙记者 彭飞 ○编辑 裘海亮 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顺利获股东大会通过后,厦门市中院裁定重组方象屿集团受让*ST夏新全体股东让渡的约1.4亿股股份,至此,公司的重整计划完美“收官”。 *ST夏新表示,公司将尽快完成资产注入的法定程序,力争今年恢复上市。 据公司披露,4月7日,*ST夏新管理人向厦门市中院提出申请,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象屿集团已向公司提供现金1亿元用于债权清偿,且作为重组方已经承诺注入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依据重整计划规定,请求法院裁定象屿集团受让*ST夏新全体股东让渡的约1.4亿股股份。对此,厦门市中院裁定,*ST夏新约1.4亿股股份由象屿集团受让,须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象屿集团将持有公司32.49%股权。 法院还裁定,*ST夏新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而发生于法院裁定*ST夏新破产重整之前且在法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未申报的债权,包括因*ST夏新重整前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股民损失,经依法确认的,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实际清偿比例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