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金三角”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启动
能源化工“金三角”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启动 更新时间:2010-11-2 7:33:58 记者1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日前在北京召开了蒙陕甘宁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启动会议,会议确定将在明年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明年4月上报国务院。这意味着,能源化工“金三角”规划将上升为国家层面战略。
据悉,会议要求,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单位和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四省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报国务院审定。
为推进《意见》起草编制工作,起草组将派出综合、能源、交通运输设施、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等六个专题研究组,赴四省区开展实地调研。据了解,《意见》将明确“金三角”能源开发的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发展布局、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记者了解到,“金三角”范围包括宁夏宁东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陕西榆林地区,以及与该“金三角”地区资源开发相关性极强的陕西延安地区和甘肃陇东地区。数据显示,2009年,这一区域内原煤产量占全国的20%,天然气产量占全国的25%,油气当量占全国的近八分之一。
目前,“金三角”地区已经拥有一大批煤化工产业项目。宁夏宁东85万吨煤制甲醇、52万吨煤制烯烃已经建成;鄂尔多斯108万吨煤炭直接液化已经投产,年转化煤炭能力超过6000万吨;榆林锦界天元化工50万吨中温煤焦油轻质化项目也已经建成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