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给银行券商牌照应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关于“券商牌照”的报道让整个金融圈颇不平静。有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
这对能够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自然是一项利好。但在另一头,则是券商们的“失落”――当体量相当于自身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巨头也有了券商牌照,那牌照“护城河”将不复存在,竞争压力将远胜以往。
混业还是分业,是贯穿现代金融发展的主线之一。金融机构始终有混业经营诉求,混业可以让单个客户创造的价值达到最大化,机构能以最高的效率获得市场份额和利润。分业是监管机构的诉求,分业意味着更垂直的监管,监管效率更高,金融风险更可控。在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当下,对效率的追求逐渐占据上风,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主流。
实际上,混业经营的思路数年前就曾被监管层明确。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新国九条”,其中提出:研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2015年3月证监会也曾回应称,“正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商业银行等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不过这一进程因为2015年年中的股市异常波动而陷入沉寂。
如今,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证券业再度被提及,有其现实必要性。因为随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证券公司持股比例上限取消,外资投行纷纷申请设立控股公司或者提高合资公司持股比例,而本土券商体量较小、业务单一,排名前三的券商投行业务收入不及高盛的三分之一。
如何应对外资竞争?去年底,证监会明确提出“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但依靠券商内生增长节奏太慢,业内并购也因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难以达到“航母级”的要求,将券商牌照发给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内部相关资产组合到一起,便可以大大超过现有的头部券商的体量。
给大行发券商牌照,还可以从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来理解。中国有100多家证券公司,但“散而难强”,经营过于依赖经纪收入,被称为“靠天吃饭”,在精品投行、复杂产品、国际布局方面一直乏善可陈。商业银行这些“巨型鲇鱼”入局,对经纪、通道等简单业务几乎没有依赖度,可以通过差别化的服务抢占市场,这也将倒逼其他证券公司改变业务模式,进而提高直接融资市场的效率,为客户创造真正的价值。
6月28日晚间,对于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的新闻,证监会回应称,“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
这代表了决策层的殷切期望。
对商业银行来说,经营券商业务要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摒弃监管套利的短期思维,将业务重心放到交易、产品设计等核心竞争力上,将视野放到国际竞争上;在管理上,商业银行应当转变思路,采取更市场化的方法,用具备竞争力的薪酬吸纳优秀人才,才能适应证券行业激烈的竞争。
在上述回应中,证监会还表示,混业经营“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对券商来说,改变不会骤然而至,但安于现状的基础正在一点点消失,6月29日券商股集体下跌就是一记警钟,唯有适应变化,才能长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