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公布季度GDP核算和发布程序
统计局公布季度GDP核算和发布程序 更新时间:2010-7-31 0:01:37 国家统计局30日公布关于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第一步,初步核算数在主要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第二步,初步核实数根据年度GDP初步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GDP初步核算数进行基准化调整,形成各季度GDP初步核实数;第三步,最终核实数根据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GDP初步核实数进行基准化调整,形成各季度GDP最终核实数。对于季度GDP发布形式,首先,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其次,初步核实数在年度GDP初步核实数发布后30天内完成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第三,最终核实数在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发布后30天内完成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除上述核算程序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而对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