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渠道“吃掉”次新基金两成管理费
销售渠道“吃掉”次新基金两成管理费 更新时间:2010-8-27 0:06:56 半年报显示,21只次新基金尾随佣金占管理费的平均比例达19.69%,远超过老基金14.02%的平均水平 去年四季度成立的汇丰中小盘、长盛红利、国泰中小盘以及今年4月份成立的海富通中小盘和广发内需的尾随佣金支出比例超过管理费的20%。 统计显示,次新基金尾随佣金占管理费比例远超老基金,虽然今年3月15开始实施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新规禁止基金公司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但尾随佣金却显著提高。
据天相投顾对已公布的基金半年报统计显示,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成立的21只次新基金向销售机构支付尾随佣金占管理费的平均比例达19.69%,这一比例远超过老基金14.02%的平均水平。这显示出基金公司为了获得更大的新基金首发规模和保证新基金顺利成立,不得不向销售机构支付超过老基金尾随佣金比例的费用。
在这21只次新基金中,尾随佣金占管理费比例超过20%的有9只,今年2月11日成立的金元比联核心动力、4月14日成立的光大中小盘和4月29日成立的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基金支付佣金比例较高,分别达管理费的33.09%、32%和30.79%。去年11月5日成立的建信300基金的尾随佣金比例也超过30%,达30.04%。此外,去年四季度成立的汇丰中小盘、长盛红利、国泰中小盘以及今年4月份成立的海富通中小盘和广发内需的尾随佣金支出比例超过管理费的20%。
虽然总体上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时要向销售机构支付相对老基金更高的尾随佣金比例,但也有基金公司凭借较强的谈判能力压低这一比例,如汇添富基金去年12月22日成立的汇添富策略回报今年上半年支付尾随佣金仅占管理费的11.6%,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为建立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的共赢机制,维护销售市场秩序。证监会自去年底发布开放式销售费用新规,并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新规禁止基金管理人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但允许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维护费,用于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但从目前业内的反映来看,不少银行提高了尾随佣金的比例来弥补一次性激励取消的损失,从而造成尾随佣金比例大幅提高,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的实际支出可能不降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