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业:存款研究之五财政存款
银行行业:存款研究之五财政存款 更新时间:2011-3-17 12:26:24 财政存款的主要来源即各类税收的集中实现和消费性支出的差额,由于税收清缴具有明显的月度性特征,财政存款的积累也呈现出相应的波动。一般来说,1月、4月、5月、7月、10月是财政存款的积累期而12月则是财政存款的释放期。财政存款的积累对应着税收的清缴,而财政存款的释放则是中央财政对下一年政府支出的集中计提。但是,我们要指出的是财政存款年底集中划拨商业银行并不意味着其可以马上投入到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之中,而是先进入一个专门的拨款账户,等待下一年财政支出用款的进度而逐步划拨。 正如我们在《存款研究之三—基础货币和存款准备金》中所指出的,财政存款并不直接构成基础货币的定义来源而是通过间接法的定义通过以增量来源的形式去构成下一期的基础货币—存款准备金。我们可以发现每一年的四季度的超额存款准备金都会有明显的上升,其核心的驱动因素就是财政存款的到账使得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增加,而由于年初备付金波动的需求,银行又往往倾向于春节前不划拨此笔存款于同业资产或债券投资业务之中,所以每年的财政存款到账都会成为商业银行流动性缓解的契机。 财政存款在12月底释放并不能马上投入到实际的流动性支撑中,真正的财政存款拨付将会随着相关建设计划的推进而实现。在12月份之所以市场形成了财政存款会缓解流动性的预期是来源于商业银行超储率的提升,缓解了商业银行备付金的计提压力。2011年1月的资金压力可以看作是超储率下行到底线后,商业银行在“钢丝上跳舞”的无奈。我们判断,由于要满足银行间资金调缴的需求,1.5%的超储率将会是商业银行忍耐的极限。在整个宏观经济相对缓和的背景下,我们判断中央银行将会更多地采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形式舒缓可能的流动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