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板来啦!精选层收大礼包两个月超速审核备案限售期12个月
就在新三板精选层推出满4个月之际,市场期待已久的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转板制度终于出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筹部署,2020年11月27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转板上市办法》明确了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或创业板转板上市条件、股份限售要求、上市审核安排及上市保荐履职等重要内容。
据悉,转板公司应符合目标板块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条件;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公开发行,故仅需进行上市审核并报证监会备案,无需履行公开发行注册程序。
鉴于转板公司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已接受持续监管,具有规范运行基础,沪深交易所审核时限由首次公开发行的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实现转板上市便捷高效,有效提高了转板上市效率。
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具体实施路径已经明确,标志着转板上市工作即将步入实际操作阶段。这对于进一步打开优质中小企业成长空间、更好发挥新三板承上启下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转板上市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后,全国股转公司将配套细化转板上市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等监管安排,积极做好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落地工作。
与IPO条件保持一致
据悉,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转板上市办法》明确,转板公司应符合目标板块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条件;同时,由于转板上市不涉及公开发行,仅是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需对个别上市条件转化适用,如将公开发行比例转化为公众持股比例,将公开发行市值转化为在精选层期间的股票交易市值。
此外,规则中适当补充了流动性及交易类指标,以实现转板上市前后平稳过渡,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限售要求,《转板上市办法》明确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后的限售期为12个月。
同时,为了避免因公司控制权变化对企业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转板上市办法》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外,《转板上市办法》也对公司转板上市前后,相关股东股份限售期如何连续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践中,挂牌公司若因实施股票发行或股权激励等业务,相关主体所持股份已有限售条件,且转板上市时限售期还未届满的,该部分股份上市后仍需继续锁定,限售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直至限售期届满。
利好新三板
转板政策的如约而至,无疑令挂牌公司和市场投资者们拍手称快,对于新三板的发展是重大利好。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7月27日首批精选层集中挂牌上市4个月之后,出台的第一个重磅政策利好,传递着后续改革政策将继续落地的明确信号,能迅速消除因为首批和第二批精选层新股大量破发在近期带来的恐慌心理,消化精选层打新者的情绪化压力,扭转巿场对精选层的悲观预期,打破当前公开发行多输的僵局,让精选层二级市场快速恢复到正常状态,让市场各方真正享受到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红利,让新三板市场各方尽快体验到获得感和成就感。
从中期来看,周运南认为,有利于调动企业挂牌新三板和申请创新层和精选层的积极性,提升市场对新三板精选层的发展良好预期,增强巿场投资者对新三板的巿场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进入精选层和新三板,活跃新三板市场,最终会在新三板形成一个全新的转板上市概念股和独立概念板块。
当然,从更长远来看,转板上市办法为新三板企业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上市路径,实现了多层次资本巿场的互联互通,发挥了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承上启下的核心地位,带动了新三板精选层板块估值和流动性向创业板和科创板靠拢,促进了新三板内部分层的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之间递进效应,最终提升了新三板市场整体的融资、定价和交易功能。
董秘一家人创始人崔彦军向记者直言:转板细则是继2019年新三板深化改革以来最重磅的举措,是新三板改革的里程碑事件。它将有效提高精选层转板概念股的关注度和交易活跃度,精选层整体估值将予以有效修复,进而带动提升新三板整体估值水平得以有效修复。
云洲资本合伙人习青青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选层转板制度细则和预期非常贴近,即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企业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则可转板。转板至创业板也差不多,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和定位。
其中,转板前都对精选层公司的股东人数满1000人,股票交易量满1000万股,做了详细规定,保证股票转板前市场交易量是良性状态。
“作为机构最关心的是精选层最优质的资产,上市公司子公司是否可以不用满足分拆上市条件实现转板。”习青青如是说。
在银泰证券股转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看来,转板意见稿符合预期,转板附加条件不多,比较简单,也是尽可能的进行了量化规定,对新三板是利好。
张可亮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未来精选层和科创板、创业板的估值会逐步拉平,双轨并轨,拟转板企业的市盈率会和拟转板板块估值水平靠拢。
据了解,《转板上市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后,全国股转公司将配套细化转板上市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等监管安排,发布监管指引。
同时,积极配合沪深交易所优化完善《转板上市办法》,协调中国结算做好转板上市登记准备工作,并与有关各方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妥善解决转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