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草案:排量1.6-2.0 税额考虑下调
车船税法草案:排量1.6-2.0 税额考虑下调 更新时间:2010-12-18 7:54:19 今日,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进行车船税法草案在线访谈,征求网友意见。网友提问焦点再次集中在“降低车主税负”上。
对于排量在1.6L-2.0L之间的机动车,是否增加税费备受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表示,应“考虑尽可能不增加或者不过多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
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车船税法草案。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车船税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97295条网民意见,超过一半以上意见建议修改草案、降低税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大旗、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高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与网友在线交流车船税法草案,并回答广大网友提问。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排量车船税
1.0升以下 60-360元
1.0升-1.6升 360-660元
1.6升以上-2.0升 660-960元
2.0升以上-2.5升 960-1620元
2.5升以上-3.0升 1620-2460元
3.0升以上-4.0升 2460-3600元
4.0升以上 3600-5400元
聚焦
黄建初:适当下调2.0排量税额
有网友提出,从更好地调节居民收入、减轻广大工薪阶层车主的税收负担考虑,能否适当下调2.0排量以下车辆的税额?
苏明认为,目前,国内除少部分极高收入群体外,占据中高收入阶层的绝大部分仍然是工薪收入者。“从技术上说,当然可以考虑适当下调草案规定的2.0L以下车辆的税额。但是对于1.6L-2.0L的机动车不宜下调过大,应该保持与小排量车之间的税额差距,配合消费税等税种起到对大排量机动车的调节作用。”
黄建初解释:目前,排量1.6L至2.0L的乘用车占乘用车总量的28%,数量较多,这部分车主多数属于工薪阶层。黄建初表示“应考虑尽可能不增加或者不过多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
“对于还能不能考虑调节居民收入、减轻工薪阶层车主的负担,适当下调2.0排量的税额,我是这么看的,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国家在现阶段调整税制时,也应以此为指导,重点放在完善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尽可能不增加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黄建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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