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证券法》坚持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证券法》专门设置了“投资者保护”这一章节,特别是针对中小投资者保护这一主线进行了制度设计,使得投资者权益保护这项工作切实落在了法规层面:建立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明确了先行赔付制度等等,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的表决权、资产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来秉持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始终将保护投资者权益视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稳健的分红政策保障资产收益权和多项措施保护投资者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投资者沟通和上市公司投诉处理机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投资者知情权
新《证券法》正式引入了“注册制”后,把价值判断决策权更多赋予了投资者,所以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基础和核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除需满足基本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等要求外,还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上市公司在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与声音的同时,也需主动了解投资者的诉求与建议,在信息披露层面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循环,使投资者合理认识公司价值。在这方面,公司在编订定期报告过程中,主动收集归类投资者在报告期关注的重点问题,并在行业发展情况、经营讨论分析、未来发展讨论与分析等章节做出重点描述;临时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在严格按照交易所相关规范性要求编写的基础上,也会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客观阐述应披露事项的同时,指出该事项对公司业绩是否会产生影响,以及进行提示风险,力求使得投资者对该事件的发生、背景、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同时,新《证券法》更是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水涨船高,不仅对重大事件范围进行扩大,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披露义务和要求,规范了自愿信息披露的要求,更是增加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新要求,在这个背景下,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2020年4月召开的第七届14次董事会审议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并获通过。
二、投资者资产收益权
公司通过持续稳健的经营以及每年的现金分红,为投资公司的所有股东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公司上市十七年来,年年坚持现金分红,目前已累计现金分红45.61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等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经2012年8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又于2015年4月27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士力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均发表明确意见。
三、投资者重大事项决策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006年,公司开始引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修订《公司章程》。2015年初,按照上交所《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的通知》,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自2015年初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且单独计票结果随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全程均由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保证投票表决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目前由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保障中小投资者与公司之间沟通的畅通与便利
公司在2003年6月20日,开通了投资者咨询热线022-26736999,随着资本市场对公司关注的持续提升,公司在2015年又增加了一部热线022-26735302。目前,公司建立了《投资者接待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无论投资者大小,均可以参与公司实地调研,为中小股东与公司交流提供便利。
2019年5月,公司参与了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主办、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协办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活动上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回答投资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答复率达到100%。
2020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了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期间,公司高管就2019年年报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研发进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逐条给予回复。
五、公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是中小投资者向公司进行投诉的渠道。针对投诉电话或者投诉邮件,公司IR工作人员会对所反映的情况与内容进行仔细甄别、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公司针对投诉的处理与反馈,由公司IR工作人员向投诉者给出电话或者书面的回复。
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上市公司的基本责任与义务,诚实守信、规范透明是上市公司投保工作的核心,公司未来将践行新《证券法》,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标准,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