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如何成立公益基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如何成立公益基金以及如何成立公益基金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怎样成立公益基金
一、准备工作:
1.确定公益基金的类型,如慈善性质的公益基金、教育性质的公益基金等。
2.根据不同类别,制定详细的章程及运作机制。
3.对受助者进行评估,以便于决定是否予以帮助。
4.确定申请人或受助者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5.对申请人或受助者进行能力测验,以便于决定金额大小。
6.聘请专业人士对申请人或受助者进行心理测验(如有必要时)。
二、正式注册公益基金会:
1.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注况公益基金会,并支付注况费用;
2.根据当地法律准备好所有必要文件;3.在当地民政部门正式注况;4.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5.获得《国家批准章》;6.核准后,即可正式成立公益基金会
如何注册成立公益基金会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1)先找一个挂靠单位,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公益基金成立流程
公益基金成立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首先需要确定公益基金的名称、目的、范围等关键信息,编写基金章程。
2.确定基金的创立人和监管人,以及相关的工作职责和职位。
3.主要的资金来源,通过募捐、捐款等形式获取资金。
4.提交基金章程、创立人信息和监管人信息,以及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文件到公益事业管理部门申请立基金。
在基金成立后,还需要制定基金的投资计划和资助计划,确定具体资助项目和捐赠对象,以及资金使用监督制度等。
同时,基金必须要向社会公开基金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情况,接受监督和审计。
想成立一家慈善基金会,设立流程和条件是怎样的
公益基金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注册条件:
有特定的公益目的,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全国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场所;
人员要求: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
审批流程:
人员齐备后核名;
核名通过后设立基金会账户(200万储备金),办理期间200万是动不了的;
民政局下来基金会的批复后,在银行开设基本户;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