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多“真功”少“应付”
节能降耗多“真功”少“应付” 更新时间:2010-9-22 7:58:45 国家发改委1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避免采取停限居民和公共服务单位用电等错误做法,并对当前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这可视为对近来一些地方为突击节能减排目标而拉闸限电做法的定性和纠偏,更对各地节能减排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而要落实相关要求,真正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必须多下真功夫,少些应付上级的表面文章。
节能减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标志,各地理应不折不扣地将节能减排目标落到实处。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需要艰苦扎实细致的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曾明确指出,各地要将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确保落后产能在规定时间前全部关停。但记者在浙江一些地方采访发现,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很少受到部门过问,更别说高耗能大户的关停,直到“大限”逐步临近,才引起有关部门的“惊慌”和“重视”。而为完成指标,不管企业是否前期有分步骤执行目标的计划,都统一划入限电目标进行拉闸限电,这对严格执行目标任务的企业是一种伤害,暴露出有关部门工作方式的简单与粗暴,也暴露出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绩观。
落实减排目标,同样离不开科学的规划和方法。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技的引导和监督,逐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击式”、“一刀切”的限电举动,恰恰反映出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思维的匮乏,只会换来一时数量上的排放减少,并不会换来工业企业的素质提升,更换不来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对这种只为短期目标不问长远结果的做法,必须及时叫停。
节能减排是一项攻坚战,更是一项持久战。只有真正转变发展思路,通过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对不同行业和企业进行有效引导,协调好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的关系,才能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