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称7・16大连新港管线爆燃属承包商事故
中石油称7・16大连新港管线爆燃属承包商事故 更新时间:2010-8-3 0:03:19 中石油集团8月2日发布新闻稿称,“7・16”大连新港爆燃事故属于承包商事故,但对于中石油仍然是一起严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集团副总经理廖永远是在7月28日至30日的内部会议上做出上述表态的。他表示,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负责加注脱硫剂的公司现场操作不规范所导致的管道爆炸着火,属于承包商事故,但也暴露出中石油下属企业作业过程监管不到位、安全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 廖永远同时指出,“十一五”期间,集团较大及以上事故率、死亡率、财产损失,以及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与“十五”同期相比已有大幅下降;但新闻稿中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7月16日,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所属30万吨原油船“宇宙宝石”轮在大连新港中石油原油储备库卸油过程中,由于原油储备罐陆地管线在加催化剂作业时发生爆炸,引起火灾,并导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截至7月底,海上清污已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