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制度变革已到最关键时刻
拆迁制度变革已到最关键时刻 更新时间:2010-9-24 8:01:53 ■记者观察■本报记者 岳振
最近几天来,媒体在热传一个信息: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在京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据与会专家透露,目前修改方案已形成初稿,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这里的“根本性变化”,没有更多的消息给予佐证,据参与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透露说,以“被征收人”取代“被拆迁人”这一概念,是“新拆迁条例”草案的进步之一,“强制拆迁”很可能不会出现在“新条例”中,“新拆迁条例”最为核心的内容应该是“杜绝一切形式的野蛮拆迁”并“将官员问责制明确化”。
“强制拆迁”早成众矢之的,媒体抨击之语随处可见。就在大家还对“新拆迁条例”翘首企盼的时候,江西省宜黄县一起残酷的“强制拆迁”案例再次刺痛民众神经,媒体也进入“群起攻之”的几近愤怒状态。
9月18日,周六,很多人在休息。但在新浪微博上,网友们都在争相转发和评论着江西省宜黄县钟家以“自焚”方式抵制“强制拆迁”的后续动态。就在当天晚些时候,新华网江西频道发出一条消息,称江西抚州市委17日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
17日已“作出处理”,为何18日“相关责任人”还在南昌“带队”对钟家进行“围追堵截”?微博网友对这样的“异常”举动如此追问。但并未有人对此作出解释。此后,抚州市主要领导与钟家进行沟通,并做出很多承诺。据钟家小女儿钟如九在微博上透露:“政府承诺给我们人身自由”,并“要千方百计把人治好”!
强大的舆论压力,或许是让抚州和宜黄方面态度有所转变的关键原因。可以断定的是,在本起案例中,宜黄官方缺乏基本的民众权利关怀,而肆无忌惮地让钟家去承担所谓的“维稳”责任,无理、蛮横的处理方式,暴露出当地官员“土霸王”式的为官态度和行事作风。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在“新拆迁条例”出台前,再次给我们的监管制度制定者补上了惨痛一课。
人民日报对宜黄拆迁自焚事件的评论说,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确禁令,都没能化作一些地方的执行力、改变某些领导干部的“土霸王思维”……
在城市化中,要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从根本而言,还需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新华社评论说,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中的权力滥用,不仅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更是一些悲剧发生的根源。
实际上,就在今年年初,王锡锌等人就提醒:在“新拆迁条例”出台之前,拆迁需要“原则性暂停”,避免“突击拆迁”,“出台新的拆迁条例是大势所趋,很多地方的开发商就想搭最后一班车……如果这些违法拆迁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当事人很可能没有办法去制止。”如今看来,事实正是如此,不幸被其言中。
这个建议的政策反映,就是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但是,有些地方官员并没有顾及这个“紧急通知”,几乎采取了上述“紧急通知”中禁止采用的“停水、停电、阻断交通”以及“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等所有手段进行强制征地拆迁。头脑发热、不顾民众死活的为官之道非常可怕,频繁出现的拆迁悲剧仅仅是“官商勾结,祸害一方”的一个残酷注脚。
其实,中国城市化的“狂飙突进”,已经制造了不止一起自焚事件,唐福珍事件的阴影还未散去,宜黄钟家的惨剧再次无情上演……拆迁制度变革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否则,各地大量突击拆迁的“火药桶”隐患难免会一次次密集爆发,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改革阻力注定很大,但不能因噎废食,久拖不决。当前,我们最需要的,应该是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所说的,用“孙志刚时代的改革勇气和担当,对征地拆迁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