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了那么久,终于有结果了。”近日,对中山市燃气办不合理的备案制度提出质疑的市民阿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一年前他在中山市遭遇了网购燃气器具但燃气公司不给通气的情况,原因是他的燃气器具没有到中山市燃气协会备案。他曾就此事向媒体和省发改委举报投诉,终于在近日得到了令他满意的说法。
7月3日,广东省发改委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建议纠正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行为的函》,责令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级单位中山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深刻认识并改正相关违法行为,不再发生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已经停止执行备案制度,并把整改情况向中山市政府汇报。
遭遇??没有证不给通气
7月4日,阿强向南方日报记者诉说了他的遭遇:“之前家里的房子装修,我在网上买了燃气灶和热水器,都是口碑很好的大牌子,各种证件都齐全的,没想到装了之后燃气公司却告诉我网上买的燃气器具没有在中山市内备案,没有合格证,不能通气。”阿强感到十分气愤和纳闷,上网查询得知中山市曾出台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本地销售燃气器具的经营企业,必须到中山市燃气协会实施备案,对未登记备案的产品,要求用户自行提供备案资料进行审验。在燃气公司点火通气时,还需要用户提供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出具的燃气器具安装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开通。
无奈之下,阿强四处打听,发现有公司可以单独出售合格证,为了能顺利通气,他只好花了200多块钱买了一个合格证。同时,阿强在货比三家后发现,作为全国最大的燃气器具生产地,中山的燃气器具价格竟比在网络或其他地方购买的要贵不少:“同品牌同型号的燃气器具产品,在中山买的价格要比在网上或其他地方买的贵好几百块钱!”阿强觉得很奇怪,为此,还专门了解了周边的几个城市,发现只有中山一个城市强制燃气具企业备案。
不止阿强一个人,许多消费者都对通气要先买燃气器具安装合格证的情况提出了投诉质疑。
尽管7月3日省发改委已经公布了《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建议纠正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行为的函》,但当4日下午,记者和阿强来到中山聚豪园小区的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业务点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仍旧告诉记者,公司规定,必须要有燃气器具安装验收合格证书,不然就不给通气。但如果是在港华公司购买的燃气器具,则不需要合格证就可以直接通气。如果是网上购买的,则要去找经销商拿合格证。
省发改委??以备案制度限制市场竞争,系滥用行政权力
5日上午,记者就一些情况和问题向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执法人员核实,执法人员认为,国家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求各地加强对行政垄断的查处,强化倒逼效应。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省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于2017年3月15日起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以及中山市燃气协会等单位开展了调查。调查发现,在2010年10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批准的中山市燃气行业自律准则以及2016年中山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燃气器具产品通气事宜的通知》中,存在着强制企业加入中山市燃气协会,以备案制度限制中山市燃气器具市场竞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中不得滥用行政权力的规定。
中山??制度初衷是为消费者安全考虑
中山市燃气协会段威会长告诉记者,备案制度确实在某些方面违反了国家反垄断法,取消是有必要的。燃气协会已于2017年7月31日及11月16日分别取消了《关于做好燃气器具产品通气事宜的通知》及《中山市燃气行业行业自律一规二则》,并于2018年1月16日起撤销行规督查队,并将收取的违约保证金退回各付款单位。但他认为,备案制度的本意是为了规范燃气器具的生产使用,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中山市住建局燃气办公室副主任萧伟良向记者表示,他也认为备案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但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漏洞。他表示,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接到消费者关于行业垄断情况的投诉,在接到省发改委的通知后,已经停止执行备案制度,并考察借鉴了其他城市的在燃气方面的做法,目前政府已通过在电视上投放温馨提示的方式,提醒市民在选择燃气器具时要注意企业资质及产品质量。
南方日报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