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贪图小便宜,认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合理利润。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在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4、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一定注明非业主提出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或者约定价格包干,不得再增加项目。
5、交纳前期费用时应注意,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以使自己掌握主动。交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如果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意,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缴纳订金时不要误作定金。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