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借移民吸金冷观中国人投资美国移民潮

频道:信用卡知识 日期: 浏览:0

美国借移民“吸金”冷观中国人投资美国移民潮

美国借移民“吸金”冷观中国人投资美国移民潮 更新时间:2010-7-6 0:02:32   据美国媒体报道,2010年将成为中国投资移民“美国年”。丁伟豪认为,EB-5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申请对投资者没有学历、语言、年龄以及商业背景的要求,因此适用的人群范围更广。耶鲁罗尔表示,由于美国投资移民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比较适合有投资战略眼光,对投资项目本身有风险意识的申请者。   据美国媒体报道,2010年将成为中国投资移民“美国年”。这股移民潮缘何兴起,又将向何处发展

美国最高法院资深出庭律师张军日前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必然带来一波又一波的投资移民浪潮,只是现在轮到中国大陆的富裕人士唱主角了。

张军说,自1990年美国颁布投资移民法规时,他就开始接触此项法律业务,当时的客户大多来自韩国和日本,随后也有不少客户来自台湾和香港地区。而近几年来,来自中国大陆特别是沿海一带的移民投资者非常踊跃。

美国投资移民同业协会执行总监、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耶鲁罗尔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新一波投资移民的浪潮中,美国移民机构把目光放在了逐年增加的中国富人身上,试图将他们的资金吸引到美国。他说:“中国富豪向美国转移资产的趋势才刚刚显露,这一趋势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09年财政年度获批的EB-5类签证移民总数,从上一财政年度的1443人骤增至4218人,其中1979人来自中国,远远超过以903人位居次席的韩国。而在2007财政年度发出的1099张投资移民绿卡中,还只有293张是发给中国申请人的,当时位居首位的韩国申请人获得了500多张绿卡。综合上述两位专家的预计,2010年财政年度获批的EB-5类签证移民总数还将大幅增长,而中国申请人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将可能提高至70%左右。

张军指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从两个方面助推了中国富人赴美投资浪潮的形成,一是美国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匮乏的问题,政府希望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来为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并帮助缓解失业率居高不下的状况;二是中国大陆的出口加工企业继续突破市场瓶颈,充裕的民间资金也需要寻求更多的投资标的,因此直接到美国收购和投资各类质优价廉资产的需求极为旺盛,而人民币升值给中国富裕阶层人士带来了更强的财富效应,激发了私人对外投资的持续增长。

美国借移民“吸金”

美国成为移民首选地,主要是因为美国移民政策相对宽松、科技发达、教育资源丰富、生活水平高、社会相对稳定等。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为了应对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在移民领域的竞争,美国制定了较具弹性的投资移民政策,并不断加以调整和修正。

据了解,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了“投资移民项目法案”,目的是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和创造新的工作就业机会,其移民类别被称为EB-5,但是最初的申请者寥寥无几。1993年,EB-5投资移民法规中增设了“区域中心试行方案”,将特定区域内的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要求其投资应直接或间接地为赢利性企业创造10个就业机会。达到条件者被视为符合此投资移民方案下的合格投资者,这些合格投资者及其家人可获核发附条件的绿卡。两年后,投资者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条件,换发为永久性的绿卡。

美国YK集团区域中心总经理丁伟豪向本刊记者介绍说,这些按地理位置划分的特区一旦审批通过,就可以利用投资移民法为区内的企业或发展项目招商引资。移民局要求在区外投资的移民必须参与自己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而在区内投资者申请移民时的要求相对宽松,一切可以交给区域中心项目管理机构去打理。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万个投资移民名额,其中3000个名额专门留给投资移民区域中心。但由于申请程序的繁杂和反移民情绪的影响,这些名额一直有很大剩余。根据美国国务院统计,从1992年到2004年,一共有6024人拿到了两年期的临时绿卡,其中只有653人拿到了永久绿卡。

耶鲁罗尔指出,金融风暴后银行信贷的紧缩,使美国很多商业开发项目因为得不到贷款而搁浅,于是海外投资成为最好的替代资金来源。据美国投资移民同业协会统计,全美获得认可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数量已从2006年的20多个增加到如今的近100个。

设立于1993年的“区域中心试行方案”原定于1998年到期,但后来经过多次延期,目前该方案已延长至2012年9月30日。据悉,美国移民律师公会等机构正在进行游说立法,以期将此实验性方案改为永久性方案。

投资移民的多重动机

耶鲁罗尔表示,从总体上来说,不管是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的移民投资者,其赴美投资动机主要包括:寻求新的商业机会或把自己的生意扩展到美国市场;让自己或者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分散个人财富的投资组合;居住在美国并成为美国公民。

根据规定,一旦获得核发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后,投资者的家人可同时享受和其他正式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其中包括:在美国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的自由;不须申请就业许可即可自由地接受工作;自行开立公司;为其他亲属申办绿卡;享受永久居民在就学时的福利,如以居民的学费标准入读公立大学;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5年后,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张军律师分析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许多成功企业家将自己的生意拓展到国际市场,如到美国去建立新的业务关系、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等等。虽然L-1也能直接申请绿卡,但在经营方面的有关审查标准较高;另外由于曾经一度出现非专业化的运作甚至在办理中弄虚作假的情况,引起了美国移民局以及在华领馆签证官们的格外留心,审批变得更加严格。而申请条件相对宽松的投资移民签证自然得到更多企业家的青睐。

丁伟豪认为,EB-5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申请对投资者没有学历、语言、年龄以及商业背景的要求,因此适用的人群范围更广。他说,“我们的客户有60%以上都把子女的教育放在首位。虽然现在美国各级政府财政普遍拮据,公立教育体系也面临挑战,但美国毕竟还是拥有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名校林立,如果能让孩子获得绿卡,就可以与当地学生一样,就读名校的机会大增。”

美国环球文化交流中心总裁李彦从20年以前开始从事留学中介,他向本刊记者表示,近十年中国大陆因私留美学生的年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直接来美国上初中或高中的小留学生呈逐渐上升趋势。他说:“就我所接触和了解的情况,这些小留学生的家长有半数以上是有来美投资移民的意向,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获得绿卡,享受当地公立教育的好处,特别是通过先读社区大学的方式,可以更加从容地进入名校深造。”

一位正在加州大学就读的学生说,他随父母投资移民到美国后,很容易进入社区学校,并在一年后成功转入名校就读。“有了移民身份之后,就比较容易进入自己心目中的名牌大学,而毕业后也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很感谢父母给我创造的这个条件。”一位民营企业家说,他投资移民后,儿子进入加州一所知名大学,现成为他的得力帮手,帮助家族企业成为按国际惯例运作的上市公司,“这种投资回报是很难用金钱来估算的”。

但也有一些投资移民考虑角度不一样。一些民营企业家想方设法把一些资产转移到美国。一位现住山东的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自己没有送子女出国深造的迫切愿望,只是希望为房地产市场退出来的资金寻求出路。不久前,他决定先以50万美金投入与商业地产相关联的区域中心,等拿到身份之后就可以常住在美国,随时把握逢低介入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机会。“我感觉在美国拥有地产比在中国要实在一些。但我不会把主要资产转移到美国,因为从长远来讲,中国的投资机会还有很多,何况人民币还有升值的空间,我不能顾了这头而忘了那头。”

投资移民与投资股票

至于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问题,张军认为应该遵循投资领域的普遍规律,如同华尔街的股票投资者,必须下功夫研究一下市场,了解所要购买股票的基本面。每个投资人对推荐的投资项目要有清醒的认识,如果不属于自己熟悉的行业或投资类别,最好依靠第三方专业机构帮助审核投资可行性。而如果自己对于回报预期较高,那么就要有心理准备承受较大的风险。他强调,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投资者,一定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功课,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浪。

耶鲁罗尔表示,由于美国投资移民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比较适合有投资战略眼光,对投资项目本身有风险意识的申请者。他说,“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承担风险的投资行为,区域中心不能为投资者担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满足客户求稳的心理,许多区域中心以不同形式提供在若干年后偿还本金的保证,甚至还有其他更加创新的方法。”

丁伟豪表示,投资移民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随着获批区域中心的数量激增,在选择投资项目的时候应该更加慎重,一定要认真阅读各项目的招募说明,一般项目招募说明中都会对此有详细表述。他也建议申请人预先到美国进行实地商务考察,以便作出准确的判断。尽量选择由成功投资项目管理公司发起的项目,选择得到政府支持或与政府合作开发的项目,选择投资运营方案已经确认成熟的项目。

据记者了解,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投资移民项目提供担保。通常,作为项目推介方的后台公司要先组建一个项目公司来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有些投资移民项目,刚刚有了大体的运作方案,需要自己承担的资金还没到位,就开始对外融资,想等筹到钱后再开始运作。结果,投资者持临时绿卡在美国生活两年后,项目还没有真正启动,满足不了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根本无法通过移民局的审核验收。这样,投资者就无法转变成永久居民身份,收回投资本金的希望也就变得非常渺茫。

对于投资移民能否通过非法渠道转移资产的问题,张军解释说,美国移民法对资金来源有严格的规定,投资移民的资金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并进入在美国的指定账户。所谓合法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所得、售房所得、股票投资获利、继承和赠与所得等。如果不能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移民律师与会计师这两关就过不了,通常不会进入正式的申请程序。

商标法实施条例

诉讼费管理办法

孙悟空歌曲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