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细则
财政部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细则 更新时间:2010-6-3 0:01:4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 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建[201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我们制定了《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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