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股权投资的本质,股权投资的实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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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怎么投?
阿里巴巴,腾讯,百度股权投资,助广大网友学到一招半式!
一、阿里巴巴上市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阿里巴巴集团于美国时刻9月19日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确认发行价为每股68美元,首日大幅上涨38.07%收于93.89美元,现股价102.94美元,股本仅为25.13亿美元,市值到达2586.90亿美元,收益率达百倍以上。相当于当年上市前1元原始股,现在变成161422元。
二、腾讯
当年1元原始股,现在变成14400元!
2004年6月16日,腾讯上市,造就了5位亿万富翁、7位千万富翁和几百位百万富翁。
腾讯上市前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2004年6月腾讯在香港挂牌上市,股票上市票面价值3.7港元发行;第二年,腾讯控股开始发力飙升,当年末,其股价便收在了8.30港元邻近,年涨幅达78.49%;到2009年时,腾讯控股以237%的年涨幅成功攀上了100港元大关,为香港股市所注目。2012年2月,该股已站在了200港元之上,尔后新高不断。2014年3月该股股价一举打破600港元大关,2014年5月将一股拆为五股,现单股股价为136港元,总市值到达1500多亿美元。相当于当年上市前出资1元原始股,现在变成14400元。
三、百度
当年1元原始股,现在变成1780元!
2005年8月5日,百度上市,当天发明了8位亿万富翁、50位千万富翁、240位百万富翁。
百度上市前注册资本为4520万美元,2005年8月5日,百度成功登陆纳斯达克,股价从发行价27美元起步,一路飙升,开盘价66美元,收于122.54美元,上涨95.54美元,首日股价涨幅更是到达353.85%,现股价为227.53美元,增加上百倍,百度现市值近80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上市前出资1元原始股,现在变成1780元。
1.具有相应危险辨认才能和危险承当才能;
2.出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出资者净财物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出资者金融财物不低于300万元或许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间,金融财物包含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比例、财物办理方案、银行理财产品、信任方案、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单只私募基金的出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越《证券出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则的特定数量。出资者转让基金比例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出资者且基金比例受让后出资者人数应当契合本规则。
其间,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许合伙企业方式建立的私募基金的出资者人数不得超越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出资者人数不得超越200人。
什么是股权生命线?
一、绝对控制权——67%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67%的持股比例相当于绝对控制权、近似于100%的权力,掌握绝对控制权的股东可以主导修改公司的章程、合并/分立、变更主要经营项目以及其它重大决策。然而,三分之二应当含本数,即,绝对控制线为66.6666......。所以绝对控制权的持股比例也可以是66.7%、66.67%等。
但是,以下两种情形例外:
(1)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约定其他行权基础,则即使拥有公司67%的股权,仍然无法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
(2)相比较于有限公司要求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出席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表决权。持股比例不能完全确定或者排除绝对表决权的地位。
二、相对控制权——51%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因此,51%的持股比例相当于对相对控制权,可以主导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经过2-3次稀释后,还可以控制公司。
但是,以下情形例外:
公司法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过半数表决条款。换言之,51%的相对控制权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比例则需要由公司章程予以明确。
三、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根据《公司法》中关于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规定反推,当股东持股量在三分之一以上时,具有否决性控股权,即:一票否决权。
但是,以下情形例外:
该一票否决权仅针对于关乎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决策,对于其他半数通过即可的事宜,则无法否决。
四、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例外情形:
改要约收购条件仅用于特定条件下的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五、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20%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关联企业特指一个股份公司通过20%以上股权关系或重大债权关系所能控制或者对其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的任何企业,是以会出现20%是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的说法。但是,该学说并未有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因此不具有明确的现实指导意义。
六、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条第三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一百条第三项,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拥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以及解散公司。
七、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5%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披露权益变动书。并且,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低于百分之五的持股比例的股东将不受此约束,不需要做减持披露。
八、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该规定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九、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法律规定给予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满足特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高管侵害公司利益的时候获得相应救济的权力。
股权的真相是什么?
股权的真相就是一种对未来潜力的挖掘,挖掘失败,就是废纸,挖掘成功就是通往财富的同行证。
股权,在很多人眼里,字里行间,有许许多多让人无法弄懂的解释,而在我眼里,它只是一张通行证,一张可能通往财富的通行证。一旦股权所依附的公司发展获利,并做强做大,那它就是持有者通往财富的凭证,一旦它所依附的公司破产,股权就是通往亏损的凭证,也就是废纸。股权的实质是它所依附的公司,股权所代表的一切,其实就是公司发展的历程史的一场记载。
股权,在我眼里是与公司息息相关的,公司的成长历程才是股权最好的解释。
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吗
股权转让不属于狭义的财产转让!
一般而言,财产转让针对的有形财产,比如:设备、房产等。而股权本质上属于一种对所属公司可分配利益权利的转让。显然,股权转让不属于狭义的财产转让,但它又有财产利益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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