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开展股权投资,力争2020年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力争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调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在实现保本微利的前提下支农支小成效,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支小支农成效明显但代偿压力较大的机构,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给予适当支持,推动实现可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