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1年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
财政部:2011年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 更新时间:2011-1-1 7:57:43 国家财政部12月31日发布新闻稿称,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明年将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财政部表示,2011年将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另外,为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2011年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全面推广节能汽车和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继续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相关通知,明确了到期停止执行等有关政策并对做好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回升向好,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出台了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购买节能汽车给予补贴等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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