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0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推进财税制度改革
财政部:2010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推进财税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10-1-13 4:55:59 1月10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出席会议并讲话。谢旭人指出,2009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合理把握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积极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大力推动财政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大规模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带来的严峻挑战,狠抓收支管理,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全国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增长11.7 %。财政赤字在人大批准的预算之内。
谢旭人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遏制经济增速下滑势头,2009年,财政部门着力扩大投资需求,大幅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重点用于农村民生工程、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企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扩大内需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改进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有效使用。各地也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政府投资。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较好保障了地方政府对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需要。这些投资直接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缓解了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也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为长期发展夯实了基础。
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促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出台了政策力度大、群众受惠面广的促进家电、汽车、节能产品消费等措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并不断完善相关操作办法,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预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达3200万台,拉动消费超过1500亿元;汽车销售达1300万辆,增长38.5%。
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完善增值税制度,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科学发展。对住房转让环节暂定减免一年营业税。进一步提高纺织、服装、石化、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多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执行2008年已实施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预计2009年实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共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5000亿元左右,有力地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刺激居民消费。
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三江源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规划,通过提高转移支付补助比例,增强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化解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增加对民族地区、粮食主产区和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
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国家实验室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大学的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推动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运用贴息和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幅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引导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扶持政策,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建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并向农村倾斜,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实施金太阳工程,在北京等十三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扩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范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草原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作用,推动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谢旭人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经济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制定实施财政政策、开展财政工作时,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五是更加注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高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财政部党组成员,部内各单位负责人,各省财政厅长、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中央部门及企事业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特邀部门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大力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有力地支持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谢旭人说,2009年,财政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目标全面实现,小学和中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达到300元和500元,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1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小学补助标准至少达到每生每年500元,初中至少达到每生每年75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工作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稳步实施。大力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加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积极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开展中央高校减轻债务负担试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国约370万名高校和112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资助。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002.41亿元,增长24.9%。
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平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及人员培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需资金,积极支持其他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治。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266.7亿元,增长48.2%。
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及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通过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实施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对失业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开展特别培训计划。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扩大适用范围,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和创业。这些政策有力促进了提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全年目标。
在全国10%左右的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水平,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标准。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东北地区及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继续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3.47亿元,增长24.4%。
扩大中央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规模和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扶持政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以及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推进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43亿元,增长198.5%。
谢旭人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健全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扎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是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大资金投入,将2009年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促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就业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
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并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努力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经费。
五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落实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优惠和收费基金减免政策。
六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推进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点文化项目。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09年财政部门大幅增加“三农”投入,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7161.4亿元,增长20.2%。
谢旭人说,2009年财政部门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大豆良种补贴实现东北地区全覆盖。启动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政策试点,落实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和标准增加,并覆盖到全部农牧业县。加大奖励力度,调动产粮大县的生产积极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农业县。完善生猪、奶业发展扶持措施,延长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期限。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和扶持范围,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积极运用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沼气工程。扩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范围。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动物防疫和防汛抗旱。拓展支农投入渠道,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支持金融机构重组和减免符合条件的涉农不良贷款,对涉农金融机构开展支农业务实施补贴和奖励政策。推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谢旭人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政府公共投资等要向农业农村倾斜,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继续加大对产粮大县和生猪、奶牛养殖大县的扶持等。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二是促进增加农民收入。增加涉农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政策。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制度。支持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继续实施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等政策。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开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逐步扩大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范围。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财政部门要把加强财政调控、深化财税改革与强化财政管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现代财政管理观念,扎实落实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从日常工作做起,从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做起,从财政部门内部每个岗位做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确保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谢旭人说,2009年,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法修改取得阶段性成果,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彩票管理条例公布实施,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行政法规制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公布施行。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财政法制宣传不断深入。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有所提高。加大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预算编制与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紧密结合。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压缩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扩展到94个部门、167个项目。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继续完善,实物费用定额试点扎实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层财政建设,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积极发挥专员办的作用,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和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性和透明度提高。企业财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有序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加强。会计人才战略稳步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加快。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09年11月底共查出“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
谢旭人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推进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注册会计师法。做好增值税法、车船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财税法律的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继续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努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深入推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更新标准。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完善评价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国库现金管理。推进各类资金整合,增强资金的规模效应。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运用,健全预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机制。
三是狠抓增收节支。大力支持税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严格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取消预算外资金,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政策体系。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四是推进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建立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经费类型等数据的动态管理。加强中央部门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人员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扩大试点范围,开展实物费用定额“实转”试点。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通用定额标准建设进度,适时启动一批专用定额标准建设项目。强化项目库建设,建立重大项目支出事前评审机制,研究项目滚动预算编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部分事项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建立全口径的年度政府收支统计制度。发布实施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县乡基层财政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通过建立台账、抽查巡查、健全管理制度等方式,强化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和渠道下达的财政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信息反馈制度,切实保障各项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村财乡代管”试点。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调研,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坚决查处财政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确立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主体地位,明确专员办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财务、资产等实施综合监管的责任义务、方式程序等,逐步实现中央财政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全覆盖。积极开展上下联动监管,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扩大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范围,逐步细化报送内容。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和省以下预算公开工作,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发布会计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扩大实施范围。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抓紧落实《关于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加强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全面实施会计人才战略。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研究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升信息化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全力推广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在省级成功应用的基础上,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实施。加大财政业务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力度,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抓好数据中心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税宏观调控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谢旭人说,2009年财政部门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消除了原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规范和完善了增值税制度,使税收制度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顺利推行成品油税费改革,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公平了税费负担,进一步理顺了税费关系,建立了以税收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调控能源消费的新机制。继续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营业税条例及细则,完善营业税相关政策。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收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建立健全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加大,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在18个省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14个试点省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进展顺利,选择3个省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省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份,7个省份进行局部试点。
谢旭人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切实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一是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科学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并不断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2010年,全国所有省份都实现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地方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深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工作进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
三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将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财力下移程度紧密结合。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积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提供基本财力保障。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乡财县管乡用办法。
四是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统一内外资企业和内外籍个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完善消费税制度。做好增值税转型后续工作。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房产税制度。
五是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等改革。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对初次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财务政策。支持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和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深化商业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切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以及关键设备和元部件进口,引进先进技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积极扩内需促增长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要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促进外需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刺激居民消费需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同时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均衡增长。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收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下乡政策,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大幅提高补贴产品最高限价并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办法。完善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二是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以及企业技术改造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未到期的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新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